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章丘区清绣大街1560号办公园区5年使用权
围观数:1116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120.12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347 | 保证金: 1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4-23至2025-05-08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4-23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5-09 10:00:00 |
数量: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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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347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789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章丘区清绣大街1560号办公园区5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120.12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4-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0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华瑞诚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评估结果(万元) | 120.12 | 备案单位 |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详细信息 |
园区整体占地45.92亩,约30353.1㎡。基地有办公楼一幢,其中地上五层、每层面积约894.3㎡,地下一层、面积约448.8㎡,共计:4920.3㎡。附属楼(职工活动中心)一幢,共两层,面积约1440平方米。继续留用资产:办公楼一楼东半部分361㎡、浅层地热能示范园355.02㎡、岩土实验基地261.44㎡、地热能实验室77.49㎡、玻璃实验大棚436.65㎡。拟出租资产:办公楼4559.3㎡(不含占用土地面积)、职工活动中心1440㎡(不含占用土地面积)、传达室30.4㎡(不含占用土地面积)、厂区土地使用权27867.1㎡。出租用途仅限于本标的物使用性质所允许的经营活动,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23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挂牌底价为120.12万元/年,按照3年5%递增,合同期内免租期为6个月。例:若以底价成交,前三年租金为120.12万元/年,后两年租金按照126.13万元/年。 2.成交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按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及增值税费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按季支付,按照3年5%递增,首期租金于免租期结束前15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于每季度租期到期前15日内缴纳。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园区整体占地45.92亩,约30353.1㎡。基地有办公楼一幢,其中地上五层、每层面积约894.3㎡,地下一层、面积约448.8㎡,共计:4920.3㎡。附属楼(职工活动中心)一幢,共两层,面积约1440平方米。继续留用资产:办公楼一楼东半部分361㎡、浅层地热能示范园355.02㎡、岩土实验基地261.44㎡、地热能实验室77.49㎡、玻璃实验大棚436.65㎡。拟出租资产:办公楼4559.3㎡(不含占用土地面积)、职工活动中心1440㎡(不含占用土地面积)、传达室30.4㎡(不含占用土地面积)、厂区土地使用权27867.1㎡。出租用途仅限于本标的物使用性质所允许的经营活动,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2.挂牌底价为120.12万元/年,按照3年5%递增,合同期内免租期为6个月。例:若以底价成交,前三年租金为120.12万元/年,后两年租金按照126.13万元/年。 3.成交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按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及增值税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期限内对挂牌出租的实物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并确认标的资产情况,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及全部条件。 5.租赁期内,承租方因使用承租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供暖、电费、水费、电话费、卫生费、保养维修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华瑞诚岳评报字[2024]第 037 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按季支付,按照3年5%递增,首期租金于免租期结束前15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于每季度租期到期前15日内缴纳。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其行业相关的手续、证件、资质,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违法、不良信用记录。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租赁的办公区及土地均不得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等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能严格遵守出租方提出的对于租赁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需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承租企业涉及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生产工艺,应符合出租区域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型等级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厂房建筑安全。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属地产业发展要求,对租赁区域承担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6.意向承租方需承诺,自摘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收到上述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交纳的基础服务费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山路74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书春 | 注册资本 | 100087000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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