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丰田霸道车
围观数:51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10.99万元 | |
项目编号:FMZC250067 | 保证金: 2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09至2025-07-15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09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7-16 10:00:00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FMZC250067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一辆丰田霸道车 | 转让底价 | 10.9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7-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丰田牌 | 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LFMGJE720AS008148 | 权证 | 无 |
登记日期 | 2013-08-23 | 颜色 | 绿色 |
排量(ml) | 数量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6.3785 | 年检至 | 2023-08-31 |
详细信息 |
该资产为一辆丰田霸道车,品牌型号为丰田牌SCT6493E4,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颜色为绿色,车辆识别代号LFMGJE720AS008148,注册日期为2013年8月23日,里程数为63785km,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该资产一经受让概不接受退换。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09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资产为一辆丰田霸道车,品牌型号为丰田牌SCT6493E4,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颜色为绿色,车辆识别代号LFMGJE720AS008148,注册日期为2013年8月23日,里程数为63785km,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该资产一经受让概不接受退换。 2.标的车辆无机动车登记证书。 3.车辆必须过户,过户需原机动车权利人配合,办理过户的时间需与原机动车权利人协商后确定。 4.车辆过户后转受让双方才能进行车辆移交;如车辆过户外迁,出档前禁止离开车辆所在地。过户地不限,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5.标的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6.如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保险不支持变更、过户。 7.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8.标的展示:支持看样,资产存放于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号楼地下车库。公告期内均可预约看样,展示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看样需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梁经理,联系电话:15316190820),未进行现场看样的视为对标的实际状况的完全认可。 9.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交易过程中,若意向受让方发生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无故不推进交易、放弃受让或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等违约行为,山东产权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采取扣除保证金、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处理办法。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交接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3.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则视同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自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并在《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签署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因自身原因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在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地下车库提取成交标的,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超过交割期限仍未领取标的的,委托方及山东产权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受让方应承担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5、本次标的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7、受让方同意按成交金额的5%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