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一层西数第五、六、七间--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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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64.4085万元
项目编号:SWZC25054301 保证金: 5.8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 挂牌起止日期:2025-06-09至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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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5054301 监测编号 GR2025SD1001190
标的名称 综合楼一层西数第五、六、七间--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64.4085万元
挂牌日期 2025-06-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6-1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11-11
评估结果(万元) 64.4085 备案单位
地址 出租面积 458.75
出租用途 所有标的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金属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出租期限 三年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详细信息

项目包含:综合楼一层西数第五、六、七间。项目房产整体承租。标的房屋不得进行场地分割,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经营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委托他人经营。

标的位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中路11号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6-09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十五天以上,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包含2宗子标的,其中综合楼一层西数第三间为单独承租,面积为120.96平方米,综合楼一层西数第五、六、七间为整体承租,面积为458.75平方米。标的房屋不得进行场地分割,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经营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委托他人经营。
2、要求该间店面门头高度和西侧一致,招牌与东邻第四间色调相似,门头东侧不在装修使用范围内,装修时不能破坏东邻第四间原有广告牌。
3、所有标的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金属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4、标的房屋查看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537-2353265。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创评字(2024)第111106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竞价成功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同意出租方对相应标的重新挂牌,同时,该标的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除以12计算),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自行对场地进行整理、装修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人和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占用标的房屋面积以外的出租房的任何空间或场地。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电费每度1.2元,水费每方5.5元。按照济宁市办公区取暖费统一标准(每平方米30.8元)承担租赁房屋中央空调取暖费,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算实际供暖天数。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金属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5、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8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中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宋巧霞 注册资本 5356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魏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537-2353265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