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刘家林村所属111.33亩土地20年经营权
围观数:14转让底价: 33.399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735 | 保证金: 0.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刘家林村村民委员会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08至2025-07-16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0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7-17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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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735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刘家林村所属111.33亩土地20年经营权 | 转让底价 | 33.39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7-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详细信息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刘家林村所属111.33亩土地20年经营权,标的物坐落于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刘家林村村东,属园地,交通便利。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08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往后每年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签署《资产受让承诺书》(详见附件),《资产受让承诺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 该项目出租20年,每年租金1.66995万元,共计33.399万元,分期支付。如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平均到每年年租金。 3、该项目成交后需承租方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经村内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成功征得承租方且签订合同后,该土地的地上附属物中的不动产(看护房、羊圈)可交由承租方免费使用,由承租方维护修缮,不得扩建或新建,合同到期后原样返还。 5、经村内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成功征得承租方且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可以对该土地的地上附属物中的原树木进行采伐并由其处置,采伐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林业部门的规定办理采伐许可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经村内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成功征得承租方且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应在采伐原有果木后的1个月内,完成新果木的种植工作,并负责新种植果木的日常养护、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果木的正常生长。新种植果木的种类、数量及种植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7、经村内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和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本次承租期限届满后,承租方不得对新种植的果木进行采伐。新种植的果木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后的10日内,将园地及果木完好无损地移交给出租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且收到交易双方共同提交的交易价款划转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出租方划出价款,并向承租方退还保证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刘家林村村民委员会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刘家林村 | ||
法定代表人 | 李荣林 | 注册资本 | 无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李荣林 | 看货联系电话 | 18747757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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