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一分公司所属1台报废球罐
距开始: 03时 27分 4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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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则每逾期1天,应按全部交易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且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交易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公司具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许可证。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缴纳20万元至转让方账户作为施工过程安全环保等履约保证金,施工作业全部完毕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涉及登高、电焊等特殊作业的,意向受让方自身的施工人员需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拆除单位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现场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需自行拆卸运输该标的,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相关风险自行承担。在拆运过程中,如遇各种纠纷应自行协调、处理相关关系。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15天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所有入厂人员经过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标的现场。若出现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其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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